律法网友“邱琦雯丽”个人消防违法行为都有哪些?
李华阳律师:依据公安机关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解读,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是指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实并受到消防行政处罚,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以下行为:1、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5、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