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趁看病强奸14岁少女致其怀孕咋定性
记者27日从当地警方获悉,湖北郧西一村医李某趁开诊所看病之机,强奸14岁少女致其怀孕。事情败露后,外出潜逃。近日,该男子被警方捉获归案,并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今年6月初,郧西县夹河镇47岁村医李某趁一年仅14岁的少女到诊所看病之机,将其强奸。此后,李某又多次对其实施强奸并威胁其不要将事情说出来。7月底,李某发现其怀孕。事情败露后,李某外出潜逃。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趁看病强奸14岁少女致其怀孕 湖北一村医被刑拘 作者:李伟)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村医李某趁少女看病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致其怀孕的行为,涉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