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帮助犯罪的儿子逃跑是犯罪吗
得知儿子刘艳明犯下了强奸、故意杀人的罪行,父亲刘某提供财物安排儿子逃至杭州。去年12月,刘艳明被判处死刑,其死刑判决已在最高法复核。(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儿子强奸杀人父亲涉嫌窝藏 受审向受害者家属下跪 作者:裴晓兰)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窝藏罪是指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蔽的场所或逃跑的条件,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本案中,刘某明知儿子犯罪,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涉嫌窝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