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玩牌被阻将人打成重伤咋定性
因班长不让玩牌结下梁子,49岁的首钢工伤职工张强用拐棍将班长打成重伤。据一审法院认定,2013年二三月份,张强因玩牌问题与班长李某结下梁子。同年5月28日,在班组会散会后,张强用拐棍殴打李某,导致李某脾脏破裂,后被手术切除,经鉴定构成重伤。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因被阻止玩牌结下梁子 首钢职工打伤班长获刑 作者:孙思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张强只因玩牌被阻,便用拐棍将人打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