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能否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俞先生在某广告公司兼职做运营策划,负责的内容是维护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公司要求俞先生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去公司,当面洽淡这周需要发送的微信内容,报酬按发送微信的条数计算,100元一条。从去年9月到今年5月,俞先生和公司合作得很顺利。但到了6月,由于俞先生要在月底举家搬迁到上海,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以俞先生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并且没找到替补人员,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为由,坚决不同意其离开,并克扣当月报酬。如果俞先生一定要走,要赔偿公司损失。(来源:普法网 原标题:小时工 可随时解除合同 作者:许 诺)
李华阳律师:《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作为非全日制用工人员,俞先生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无权要求其进行赔偿,也无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