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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腿司机驾改装小汽车上路啥后果

2014-09-13 14:12:07 作者:李华阳 49人浏览 0人评论

无腿司机改装小汽车上路啥后果

9月2日9时许,韶关交警在韶关火车东站广场发现了一辆湖南郴州牌照的可疑小汽车,一名男子正躺在驾驶座上睡觉。当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却称其在1997年考了驾照,但是忘记带了。民警马上联网核实,却发现查无记录。

而更让民警惊讶的是,这名男子下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其竟是一名下肢高位截瘫的残疾人。经查,该男子名叫何某,今年41岁,湖南汝城人。

警方从监控视频中看到,该男子先用双手撑在两个小板凳上,一步一步慢慢把身体挪进车里。何某称,2002年时,他的鞭炮厂失火,腿就被烧成这样了。民警发现,汽车的油门和刹车处增加了一个操纵杆。何某说,他通过左手拿方向盘,右手控制刹车和油门的操纵杆来控制车辆的前进。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无腿男子驾驶轿车上路 用手控制油门和刹车 )

 

李华阳律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二)身体条件: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何某下肢高位截瘫,只能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前提是他能够自主坐立,他擅自改装改装小汽车,无证上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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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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