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吸毒致幻引爆煤气罐当何罪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男子吸毒致幻引爆煤气罐当何罪

2014-09-23 8:48:38 作者:李华阳 65人浏览 0人评论

男子吸毒致幻引爆煤气罐当何罪

男子陈某吸毒产生幻觉被追杀,窜至一饭店,与民警对峙期间引爆煤气罐,致使饭店及相邻店面受损,自己也被炸伤。幸好,民警及时赶到疏散群众,未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吸毒产生幻觉被追杀 引爆煤气将饭店炸塌 作者:马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案中,陈某吸毒致幻,引爆煤气罐,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涉嫌爆炸罪,如未造成严重后果,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