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偷拍者被捕法律分析
站在凳子上偷拍女学生洗澡被发现,骑摩托车逃跑时不慎摔倒,闻讯赶来的人中,有5人打了偷拍者,昨日,华商报A12版报道了这件事。目前,偷拍者依然昏迷不醒,5名打人者中一人被刑拘,另4名学生取保候审。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因殴打偷拍教师而被捕学生:想不通为何违法 作者:谢涛)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隐私是指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属于个人的生活秘密,如两性关系、生育能力等。法律禁止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本案中,该名偷拍者站在凳子上偷拍女学生洗澡,侵犯他人隐私,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偷拍者的行为虽违法,但公民抓住偷拍者后,应将其控制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若为伸展正义殴打偷拍者致轻伤以上标准,自己将因故意伤害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