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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小伙“性侵”男性民工违法吗

2014-10-05 16:02:08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醉酒小伙“性侵”男性民工违法吗

昨天早晨6点,湖滨派出所忙了一夜的民警刚准备啃两口早饭,警情又来了:利星商场门口,靠学士路的屋檐下,发生“性侵”纠纷。

一大早就这么重口味?

民警一到那儿,有三个小伙子站着,其中两个看上去脏一点,一个很明显喝多了,从脸到脖子都还是红的。

这被打的小伙子还长得比较清秀呢,白白嫩嫩,剪了个蘑菇头,黑外套内搭白背心,黑裤黑鞋,一看就是时尚潮人。此时此刻却是一点都酷不起来了,垂头丧气。

气呼呼的倒是看上去刚睡醒的两位,一看就是天天住在这里睡露天的哥们。这边屋檐下,每天都“住”着不少打地铺的人,白天四处打短工,晚上回来聚集在这里,时间一长都跟民警混了个脸熟。

情节大反转!他们居然说,自己睡着,被这帅哥给“性侵”了。两人跳起来就合伙暴打这小伙子。小伙子拔脚要跑,但是毕竟喝太多了,身娇脚软,跑出几步就被打了个劈头盖脸。

小伙子这时候知道认错了:“警察叔叔,我错了……”

那两人阴沉着脸色说了:“虽然我们是‘盲流’,却也不能随随便便乱摸的!”

民警把三人一起请回派出所,慢慢调解。

小伙子进了派出所这才赶紧求助:原来那两人捉住他以后,要求每人赔偿一千元的精神损失费!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醉酒小伙“性侵”路边两名打地铺民工 赔每人500元 作者:陈雷)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对男性实施性侵犯,属于猥亵他人的行为,本案中,小伙子酒醉后猥亵男性民工,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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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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