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未达法定婚龄现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吗
23年前,年仅17岁的少年饶某谎报年龄与时年26岁的女子余某结为夫妻,而今嫌弃妻子年老,申请宣告其婚姻无效。
(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23年前17岁少年谎报年龄与26岁女子结婚今诉离 作者:汪次安 李荟)
李华阳律师:《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饶某现在已是近40岁的成年人,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经消失,其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院依法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