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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2014-10-16 17:26:10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律法网友“白头翁”问:我竞争对手想转产,降价销售其商品,导致我的同款产品积压,我竞争对手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李华阳律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的,不属于不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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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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