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临终前所立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吗
律法网友“小文档”问:上个月我父亲突发急病去世,临终前他老人家立下口头遗嘱,由我继承其名下房产,不过当时只找了我村队长一人作为见证人,现在我弟弟称我父亲的遗嘱是无效的,要求继承我父亲名下房产,请问我父亲临终前所立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吗?
李华阳律师:《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你父亲的口头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