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兄妹将六旬病母扔在镇政府是犯罪吗
8月11日,营山68岁的李秀英失踪10多年后,被山东一救助站送回,由于其家房屋垮塌,村支书将她安置在一村民家里,并出证明帮其恢复户籍资料。她的3个子女闻讯后陆续从外地赶回。
8月19日,子女将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遗弃在镇政府一楼过道,不辞而别,并致电村支书:母亲有困难,希望政府能帮忙照管。虽然镇政府和村委会找人劝说,但3兄妹均不愿回家赡养老人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三兄妹将六旬病母扔在镇政府 涉嫌遗弃罪被追捕 作者:王超)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本案中,三兄妹对六旬病母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这种行为可构成遗弃罪,若情节恶劣,他们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