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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2000元报酬帮哥哥卖嫂子啥后果

2014-11-05 9:10:40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夫妻为2000元报酬帮哥哥卖嫂子啥后果

哥哥发现花钱买来的媳妇有病,欲再次转卖。妹妹方某花和妹夫黄某两人“热心”帮忙,把“嫂子”转卖给工友,获报酬2000元。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夫妻为2000元报酬帮哥哥卖嫂子 双双获刑  作者:陈杰)

 

李华阳律师: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案中,方某花、黄某帮助哥哥卖“嫂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妇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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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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