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煲电话粥引纠纷怒砸工友头部致人亡啥后果
最近,义乌市场的服装迎来了出口旺季,佛堂镇起鸣新村的服装加工厂这几天挺忙的,几乎每天都要加班赶货。
10月27日晚上9点多,干了一天的活,平车工小莫有些疲倦,回到宿舍洗漱后就上床准备睡觉。
寝室一共四个人,其中两个室友早已睡觉。醒着的谌某上床后就开始打电话,声音有些响。
“你声音能不能轻点,不要打扰我们休息。”见谌某没有挂电话的意思,小莫忍不住开了口。
谌某生气了,和小莫吵了起来。
你一句,我一句,双方互不相让,很快从吵架升级到了打斗,被惊醒的室友上前劝阻也无济于事。
激动之余,谌某一怒之下操起了身边的木凳,朝对方头部连砸数下。直到小莫倒地,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谌某随即逃离现场。
室友见状,晚上11点多拨打110报警。赶到现场后,义乌刑侦大队民警发现,这间宿舍在服装厂4楼,受害人倒在员工床与床之间的过道中,头部大量出血,早已没了任何生命体征。
经查,死者小莫,贵州人,33岁。下狠手的谌某,来厂里没多久。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煲电话粥引出血案 怒砸工友头部致当场死亡)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谌某煲电话粥引发纠纷,怒用木凳连砸工友头部致人死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