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向表妹谎称能办缓刑拿钱没办事啥性质
谎称能办理缓刑,让表妹夫免受牢狱之苦,王某分两次骗走表妹36万元。
今年5月,马某在市场与人发生争执,开车将对方撞死。事发后,马某的妻子姜丽(化名)找到了表哥王某,希望通过他疏通关系把丈夫判缓刑。王某表示平事儿得花钱,姜丽给他拿了20万,后来又拿了16万。
“表哥没啥正式工作,但是表哥的父亲也就是我舅舅开过律师事务所,懂法律人脉也广,才轻信了他。后来,法院开庭了,受害人家属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我才知道表哥拿了钱根本没办事。”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谎称能办缓刑 黑龙江一表哥骗走表妹36万 作者:张海霞)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