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持刀抢劫道歉称实在没钱可从轻处罚吗
两个小伙子,身上只有5块钱,为了搞钱,他们深夜持刀堵在路口抢劫。得手后,17岁的歹徒陈某跟受害者说对不起。昨日,涉嫌抢劫的陈某被丰泽警方刑事拘留。
8月26日凌晨2点多,黄女士从市区泉秀街拐入乌洲路时,两名年轻男子突然从黑暗中冲出来,其中一人(林某)手持美工刀威胁她,抢走她的手机和200多元现金。得手后,另一名男子陈某,见黄女士吓得浑身发抖,脸色苍白,对她说了句,“对不起,我们实在是没钱了”。两人随后逃离现场。
今年9月份,林某在鲤城区再次抢劫,被鲤城警方抓获,他向警方交代了曾与陈某一起抢劫的事。接到鲤城警方的通报后,丰泽刑侦大队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陈某的身份信息。经过几天的摸排,前晚,民警在泉秀街一家美容店内,将正在店内当学徒的陈某抓获。
原来,当晚他们和一些朋友在乌洲路一家KTV唱歌喝酒,凌晨离开时,两人发现身上只剩下5元钱。为了搞钱,林某提议抢劫,陈某也同意了。两人用5元钱买了一把美工刀,躲进乌洲路一处黑暗的角落,等待作案目标。抢劫成功后,两人打车到鲤城的网吧上网。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两少年深夜持刀边抢劫边道歉:实在是没钱了 作者:俞志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本案中,陈某和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强行抢走他人财物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陈某的道歉行为非法定减轻处罚之情节,但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