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因“男朋友”移情吸毒疗伤啥后果
前两天晚上,我们巡逻到北大路时,发现一小伙见了警车就躲。于是我们快跑两步抓获了小伙子。
在询问室里,小伙支支吾吾,神色紧张,看其样子我们判断有吸毒嫌疑,尿检后,果然呈阳性。
原来,小伙姓吴,四川人,刚从上海坐高铁来到姜山。
可还没开口说话,小吴就哭了。说他17岁就出门打工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男朋友”,不曾想“男朋友”竟然移情别恋,要求分手。吴某伤心欲绝,在上海某宾馆开了个房间,在里面吸毒疗伤。
吸完后,吴某听从朋友建议,觉得应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生活。于是来到了姜山,打算重新开始一段恋爱。结果,碰到我们巡逻,就“做贼心虚”,结果被抓个正着。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朋友”移情别恋 男子伤心欲绝宾馆吸毒疗伤)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吸毒又叫吸食毒品,也包括注射毒品,这里仅仅指自己吸食(注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是一种妨碍社会管理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吴某吸食毒品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