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寻刺激容留卖淫女吸毒啥后果
齐某今年30出头,在北京有稳定工作,收入不菲,很早结婚的他还有个可爱的女儿,但是安逸平静的生活不能满足齐某的好奇心,他经人介绍结识了一些卖淫女并多次嫖娼。2014年7月12日晚,经群众举报,民警在大兴区某KTV将吸食毒品的卖淫女张某查获。据张某交代,就在前一天,她与男子齐某曾在大兴区某酒店内一起吸毒。经调查,警方发现齐某当时正在丰台区某酒店开房住宿,民警迅速赶到酒店房间,将正在吸食毒品的齐某和卖淫女邱某查获,并当场在齐某随身携带的包内查获藏于烟盒的冰毒3小包。
据齐某交代,自己接连两天先后容留卖淫女张某、邱某在其开的宾馆房间内吸食毒品。为了应付检查,齐某每次都特意拿自己的身份证和借来的女性朋友的身份证一起开房间。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北京男子生活平静为寻刺激 嫖娼卖淫女容留其吸毒 作者:王晟)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本案中,齐某两次到酒店开房容留卖淫女一起吸食毒品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齐某嫖娼的行为亦违反了治安管理,依法应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