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离离草”问:在王某的申请下,我与他的婚姻被法院宣告无效,我想请问,期间我和他共同购买但登记在他名下的房产的归属。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因此,你与王某的婚姻被宣告无效,你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除非王某能拿出证据证明该房产系其所有。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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