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楼道亮刀抢劫大妈数十元啥后果
昨晚8时半,杭州翠苑一带的小区行人已不多。大妈只身打开楼道门进去,一名男子紧随而入,在楼道里亮刀实施抢劫。
大约晚8时40分,杭州110指挥中心接到这位大妈的报警,说那个男子年纪不大,拿着刀从她手上抢了几十元的现金,然后往余杭塘路方向跑了。
指挥中心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和PTU发出指令,同时告知了这名男子特征:20岁出头,短发,上穿白色外套。
“大约8点40分,我们巡车接指令后便往现场赶过去,到了余杭塘路后,我们决定分路进行巡查。”直属机动队翠苑组毕警官说,同时接到指令的还有西湖PTU巡组,因为知道嫌疑人是徒步跑的,设计要将其锁定在相应范围内。
搜索进行了不到20分钟,在余杭塘路一个交叉口,毕警官等发现有人蹲在一个墙角边,于是将其包抄。“眼前的这个人和指挥中心报的嫌疑犯特征差不多,上身白色外套显眼,关键是此人看到警察非常紧张。”毕警官现场询问后,又在男子身上搜出了一把折叠水果刀,以及20元现金。
因为可疑,PTU巡组立即将男子带到翠苑派出所,经被抢大妈指认,实施抢劫的正是这名男子。
警方初步审查后发现,男人今年28岁,丽水人。据他自己讲,上半年来杭州打工没找到工作,之后随身带的东西又被偷了,生活就没了着落,近来他一直在网吧度日。最近实在没有钱花了,便想到了抢劫。
民警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嫌疑人身上那唯一的20元现金,正是不到半小时前从大妈身上抢来的。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楼道亮刀抢劫大妈数十元 不到半小时被抓 作者:柏建斌)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不论数量多少)。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它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本案中,涉案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强行将他人财物抢走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