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被判刑就算离婚吗
女子张某1991年与第一任丈夫结婚,后丈夫自杀身故。1995年4月,张某经过他人介绍,与第二任丈夫结婚生子。2006年,其丈夫因涉嫌一宗强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张某在丈夫服刑期间,与隔壁镇的吕某感情发展迅速,两人开始生活在一起,并于2011年生下小孩。张某自认为第一任丈夫自杀时就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第二任丈夫服刑8年,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相当于离婚,所以就理所当然地与吕某生活在一起。
近日,这对“夫妻”带着小孩在广州火车站乘车时被铁路民警抓获。女子被抓获时直喊冤,声称第二任丈夫服刑就已经算离婚,凭什么要抓她。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以为丈夫服刑就算离婚 丈夫出狱后控其重婚 作者:张丹羊)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本案中,张某即属于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属于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其认为原配偶被判刑便无须办理离婚手续的看法于法无据,张某行为已涉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