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小芝麻”问:我前几天去看一场球赛,谁知我喜欢的一个球员接连踢了好几个臭球,我一时没忍住,向场内扔了几个棒棒糖和巧克力,谁知有个小职员竟来吵我,也不看我年纪大能不能受得了,说话非常难听,我气急就示威又扔了几个矿泉水瓶,然后就被拘留了,谁知这还不算,竟然不让我再来看球赛了,我就想问,我不过扔了几个糖果水瓶,他们处罚我这么重违法不违法?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根据上述规定,观看体育比赛,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扰乱体育比赛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