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用打车软件叫车后搭错车引发血案法律分析
陈某是一位的哥,被他捅成重伤的郑师傅也是在杭州开出租车的。两人的冲突竟是一个打车软件引发的,因为一位乘客使用“快的”打车,但又坐错了车,导致两位的哥抢客,最终引起斗殴。
被刺伤的郑师傅左胸壁穿透,左侧血气胸,左上肺破裂,手术后切除了破裂的肺。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乘客用打车软件叫车后搭错车 两的哥发生争执致一伤 作者:陈洋根)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因乘客用打车软件叫车后搭错车,陈某与人发生争执,将人刺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