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新发型被吐槽“太土”怒捶工友咋定性
现年20岁的蒋某在角美镇某公司打工。11月6日,蒋某把头发染成金黄色。当日在公司车间流水线工作时,工友李某看蒋某染了头发,就开始开玩笑,“吐槽”其的头发染得“太土”,其他几个工友也对蒋某的新发型评头论足。心情郁闷的蒋某觉得李某让自己丢面子,一怒之下就跑到工具房拿出一把铁锤,后朝李某的头部捶过去。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被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李某报警,蒋某于当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新发型被吐槽“太土” 90后小伙一怒下捶伤工友 作者:黄树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法定伤情标准,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中,蒋某因新发型被“吐槽”怀恨在心,抡铁锤砸工友,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其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