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天降啤酒瓶砸伤谁担责
近日,烟台市民张先生开车拉着妻子和孩子回家,刚刚走到小区门口附近,车顶突然“咣当”一声,天窗玻璃碎了,张先生一家三口的脸上和手上都被玻璃渣子划伤了,张先生一看,砸坏天窗玻璃的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啤酒瓶子。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开车拉着妻子和女儿回家,他的车刚刚靠近小区门口的时候,车顶就被啤酒瓶子砸中了,车天窗的碎玻璃掉下来,玻璃渣子把一家三口都给划伤了。“砸下来的时候声音挺大的,吓了我一跳,我一看老婆孩子满脸血。”张先生说,他右侧脸颊上划了一道,妻子和女儿脸上和手上都有多处划伤,特别是女儿,当时脸上还不停地流血。“太突然了,我自己都吓坏了,报警时手都不停地哆嗦。”
记者见到了张先生被砸的车,整个车天窗都被砸碎了,天窗下面的挡板也砸歪了,车内落了很多的碎玻璃渣子,从天而降的啤酒瓶子落到了驾驶室内,也已经碎了。张先生说,幸亏天窗下面还有个挡板,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如果这个挡板没有拉上,后果会不堪设想。
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1号楼往下扔东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曾把停在楼下的一辆车给砸坏了,好在没有人受伤。张先生说,他的车之前也被砸过,有一次楼上扔下一条鱼来,把他的车挡风玻璃砸裂了一条小缝,他去找过物业,物业说会尽快查一查,可是也没有查出结果来。
张先生说,妻子和女儿的伤势已经进行了处理,一家三口花费了近千元的医疗费,车的损失估计在千元以上。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天降啤酒瓶一家三口被砸伤 山东警方已介入调查 记者:于飞)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能确定抛掷啤酒瓶的具体侵权人,则由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无法找到抛掷啤酒瓶之人,由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可以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承租人、借住人等。本案中,砸伤张先生及家人和砸坏车子的啤酒瓶系从涉案小区1号楼中抛掷出来的,如果居住在该小区一号楼的居民不能证明自己非侵权人,要共同均担张先生一家因此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