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吊死3岁儿子自杀未遂咋定性
因丈夫提出离婚,35岁的卓惠玲产生厌世想法,决定在出租屋内杀死3岁儿子后再自杀。待她将儿子小俊杀死后,遂打开煤气阀企图自杀,后被房东发现并报警。
卓惠玲交代,案发当天,她在租住的地方将幼小的儿子吊死。随后,她拧开了煤气……
隔壁的邻居闻到了异味,通知了房东。房东来到现场敲开门后,卓惠玲还打算关上门,但被房东伸手挡住了。随后,房东报了警。警方到场后将卓惠玲抓获。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俊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子不堪生活压力 吊死3岁儿子后自杀 作者:余琰 彭峰)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卓惠玲不堪生活压力,将3岁儿子吊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