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网拒绝删除侵权照片啥后果
突然发现自己的照片被丑化后在人人网上疯传,并被指为“小三专业户”,李蔷(化名)忙与人人网客服联系,要求删除侵权照片和评论,屏蔽发帖用户。不过,人人网以“保护用户言论自由”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仅删去了一些照片。
2013年10月21日,“85后”女生李蔷发现自己的照片在人人网上疯传,而且被丑化。经查,是一名叫“王玉成”的人干的。
气愤不已的李蔷当即联系人人网客服。次日,客服中心回复:“已将此账号的照片进行处理。”李蔷表示,她准备向警方报案,望人人网提供相关信息,如登录地、身份证等。“登录地属于个人隐私,无法查询。如需要报警,可以请警方出示协查函至公司北京总部处理。”人人网客服回绝了李蔷的请求。此后,“王玉成”继续反复上传李蔷的照片。对此,李蔷多次通过网络和电话向人人网投诉,但人人网以保护用户言论自由为由,拒绝删除“王玉成”的相应侵权言论。
随后,李蔷将人人网的经营管理方北京千橡网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删除相关侵权照片和言论,提供“王玉成”真实信息,公开道歉,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公证费等。审理过程中,千橡公司提供了“王玉成”的基本信息,即ID、账号、注册IP、性别等,“王玉成”的账号也被封禁。原审法院认为,千橡公司已应李蔷的请求履行了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遂驳回李蔷的诉请。
判决后,李蔷不服。她上诉称,在人人网上出现相关侮辱信息后,自己和朋友多次联系千橡公司的客服,要求对方删除侵权信息,屏蔽页面等,却均遭到拒绝。千橡公司的不作为,与信息发布人构成共同侵权。
“她只有三次投诉往来记录。所谓的多次电话投诉,我们查不到,也无法提供通话内容。”千橡公司提出辩解,并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庭审中,李蔷提交了3份网页截图作为新证据,证明千橡公司不作为。虽然千橡公司否认这些新证据的真实存在,但合议庭在审查后认可了其具有证据效力。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人人网因拒绝删除别人照片成被告 终审判决赔偿3万元)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是指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实施侵权行为后,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法定情况下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的网络侵权责任形式,《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两种规则:提示规则和明知规则。本案中涉及的即是提示规则。
所谓提示规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实施侵权行为,被侵权人知道自己在该网站上被侵权,有权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示,通知其网站上的内容构成侵权,要求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该提示之后,应当按照其提示,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构成对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的放任,具有间接故意,视为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就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的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提示、或者经过提示之后即采取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就不承担责任,即为“避风港”规则。
本案中,法院根据李蔷提供的证据分析,在发现其侵权信息后,曾多次要求千橡公司采取措施,但千橡公司仅处理了相应照片,而未对侵权用户的网页予以屏蔽或者断开链接。故而,千橡公司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需就李蔷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