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多名老人“恋爱”索财咋定性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女子与多名老人“恋爱”索财咋定性

2015-03-25 12:11:01 作者:李华阳 1人浏览 0人评论

女子与多名老人“恋爱”索财咋定性

最近,家住南京化工园区的苗大爷遭遇一件尴尬事。他结识了一名53岁的女子郭某,并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原以为自己遇到了一段美好的黄昏恋,却没想遭遇钱财诈骗。

据苗大爷介绍,他是在超市购物时与郭某“偶遇”的。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郭某自称是一名军医,前夫是一名军官,去世多年,儿子在国外,留她一人在国内居住。郭某的“悲惨”遭遇令苗大爷心生怜悯。当郭某表示想在当地找一个老伴搭伙过日子陪她说说话的时候,苗大爷当即决定充当月老,将郭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

一星期后,郭某如约来到苗大爷家相亲,结果苗大爷的朋友没来,郭某却主动提出,愿与苗大爷一起搭伴过日子。

苗大爷被郭某打动后,同意交往。之后,郭某有意无意提起自己家里有几百万财产,在南京有一套两百多平方的房子。不过,现在她所有的钱都拿去做投资了,加上从哈尔滨来南京才两个月,银行卡没带过来,身上没有现金,希望苗大爷能借2000元钱给她傍身。苗大爷深信不疑,二话没说就到银行取了2000元钱给她。之后,郭某又以不同借口两次向苗大爷借钱3000元。而到了还钱的日期,郭某再也没出现,电话也打不通。

苗大爷的女儿回家后听说此事,立即报警。随后,民警通过多方侦查,最终将租住在南京一小区的郭某抓获。经过初步调查发现,郭某是本地人,不是什么军医,前夫也不是军官,更没有那些庞大的资产。除苗大爷以外,她还以同样的谎言同时与数名老人交往,并且在建立恋爱关系后向老人索要各类财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姻诈骗案件。骗子通常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地锁定独行老人,这些老人一般都有较为丰厚的退休金,但因为一个人生活而比较孤独。骗子往往会主动搭讪,随后以交往、同居等手段接近老人,在获取老人的信任以后,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实施诈骗。民警提醒老年市民,对于陌生人的搭讪不要轻易上钩,面对他人索要钱、物时也不能答应,应当同子女多交流、多商量,不要给骗子可乘之机。同样,子女也要多关心、陪伴老人,不给骗子可乘之机。目前,这名行骗女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与多名老人“恋爱”骗财 南京一女骗子被捕  作者:朱国亮)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