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八荒”问:A单位将其划拨所得的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我单位,没有经过相关政府批准,不知道A单位与我单位就此土地使用权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李华阳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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