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网友“子润”问:我在我市举行的一场大型文化群众活动中,拉条幅写侮辱性标语,警方因此拘留我合法吗?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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