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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棺存亡妻5个月每天上香聊天违法乎

2015-05-19 14:33:58 作者:李华阳 17人浏览 0人评论

冰棺存亡妻5个月每天上香聊天违法乎

 去年12月19日,49岁的杨会青去世。然而,时隔5个月,她的遗体还未火化。她的丈夫姜茂德花了近万元买了一口冰棺,将她的遗体保存在其中,每日相陪,即使睡觉前也不忘与其聊天。如此做的原因,姜茂德称,缘于自己和妻子一个相守终生的约定。 姜茂德介绍,去年7月底,妻子杨会青查出患有血癌,他带着妻子寻遍了德阳、成都的医院,但都无法治。去年12月10日,姜茂德带着杨会青出院回到家里。去年12月19日13时许,刚刚出门办事的姜茂德,接到亲戚电话,称杨会青吐血了。他立即赶回家,当天17时许,妻子躺在他的怀中,永远闭上了眼睛。随后,姜茂德花近万元买了一口冰棺,将妻子遗体保存在冰棺内直到现在。“爸爸每天至少要点三炷香。而且,在睡觉前,他还要在妈妈灵前和妈妈聊会天。”昨日下午,姜茂德的儿子姜春说。

昨日,德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同时,第十三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日。逾期应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他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得行的,违规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此事。

(来源:新民网 原标题:男子用冰棺存亡妻 在家停尸5个月每天上香)

 

李华阳律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 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同时,第十三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日。逾期应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

姜茂德属于四川人,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他这样做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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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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