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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哥高速路上逆行要担何责

2015-05-19 14:38:26 作者:李华阳 28人浏览 0人评论

醉酒哥高速路上逆行要担何责

    5月4日15时左右,沈阳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的交警正在巡逻,赫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正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将其拦截后,交警按规定将整个过程用执法记录仪录了下来。

记者在警方提供的视频资料上能看到,这名男子被交警逼停后,走下车不停地用手挠头,并告诉交警:“我走错道了!”而此时身旁正常行驶的车辆正急速行驶,画面看起来十分危险。

民警当场暂扣驾驶证后,将其带到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在被带回交警大队后,交警发现这名男子身上有浓重的酒味,经过吹气酒精检测仪检测,该男子的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340毫克,属于严重的醉酒状态。交警们赶紧将其带至指定医疗单位进行抽血化验,以固定其醉驾证据,抽血的检验结果是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6毫克,远远高于80毫克的醉驾标准。

(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醉驾哥高速路上调头逆行十公里 司机:喝太多了)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规定,该名男子醉酒在高速公路上逆行,依法应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其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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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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