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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散布女性被挖内脏抛尸违法吗

2015-06-09 16:47:40 作者:李华阳 28人浏览 0人评论

网上散布女性被挖内脏抛尸违法吗

日前多名群众向广州网警举报,称网上流传在番禺区百越广场等地连续发生青年女性被挖内脏抛尸的恶性案件,要求警方予以回应。经警方调查,番禺当地从未发生过信息所称的案件。番禺警方及时辟谣,但该谣言依然被改编为不同版本,不断在当地网站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扩散不止,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据此情况,广州网警和番禺警方加紧对谣言来源进行追查。6月5日,谣言源头“番禺通”微信公众号浮出水面,其相关人员落网。据违法人员陈某、徐某、冯某3人交代,所在公司为营销推广开设微信公众号,但开通后基本无人关注。于是,陈某等人想到通过编造一些公共安全事件以吸引关注。6月2日和6月3日,陈某等人从网上找来此前在其他地方备受关注的挖脏抛尸等不实信息,仅将地址更改为“番禺百越广场”和“汀沙村”等本地地名后便大肆传播。(来源:中新网 原标题:女性被挖内脏抛尸?广东警方辟谣并查出公众号)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本案中,陈某等3人经营的“番禺通”微信公众号为吸引关注编造一些公共安全事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依法给予其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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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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