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为丈夫解围撒泼撕烂民警制服构成犯罪吗
6月9日18时许,记者见到了浴池老板。他说,当天下午,男子和朋友到浴池洗澡,一共消费了60元。结账时,男子递给吧员一张百元钞票,吧员检查后发现是假币,让男子换一张钱,男子既不承认自己花的是假币,又不肯换钱。“吧员解决不了,才通知我过去。我拿过钱一看,确实是假币,也是让男子换一张钱。”浴池老板说。男子告诉民警,当时自己身上只有100元钱,并不知道是假币,他本打算回自己住的旅店取钱付账,但浴池老板不让他离开,无奈他打电话叫来妻子陶某。不久,陶某赶到浴池,情绪很激动,一边谩骂浴池老板一边拽着丈夫想要强行离开。浴池老板上前阻止,陶某拽着老板的衣领撕扯。随后,浴池老板报了警。龙凤公安分局民警赶到现场时,没等进屋就听到陶某的谩骂声,进门一看,陶某正气呼呼地坐在沙发上。民警走上前劝说陶某,不料陶某不但不听劝,还对民警拳打脚踢,挠伤了两名民警,其中一民警的警服也被扯出一条大口子。无奈,民警控制住陶某并带回分局调查。目前,陶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丈夫洗澡付假币 妻子为解围撒泼撕烂民警制服)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陶某对民警拳打脚踢,挠伤民警、撕破民警警服的行为阻碍了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若情节较轻,对其可以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若情节严重,则可追究其妨碍公务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