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街头天降菜刀致人重伤谁担责
7月29日晚上10点左右,环卫工吴某媛骑三轮车从月塘街拐进月塘市场后门,刚驶入市场路段五六米,突然觉得左腿一麻,感觉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当时并没感到疼,等她下车后,才发现左腿鲜血直流,血水甚至还喷到了两三米外的地上。吴某媛说,看到自己流血后,周围许多人都围了过来,后来她在地上发现了砸中她左腿的物体,居然是一把锋利的菜刀。随后,附近有群众报警,警察和120急救车几分钟后都赶到了现场。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但还未找到菜刀主人。(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深夜街头天降菜刀 女环卫工皮肉翻开血溅当场)
李华阳律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因此,本案根据《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之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应由落刀区域所在楼房的所有居住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