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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也可能构成犯罪

2015-08-17 17:50:42 作者:李华阳 49人浏览 0人评论

自焚也可能构成犯罪

816日下午2时左右,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的川南矿区小区内传来一片呼救声。目击者王先生告诉记者,看到一男子与前妻发生激烈争吵后,突然从一辆车上拿出一桶汽油,往自己身上倒,然后坐在驾驶室,情绪非常激动地点火自焚。事发后,两名救援警察上前救援,致自己也严重烧伤。因救援及时,男子与前妻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暂无生命危险。(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四川男子因家庭纠纷自焚 两警察救人受重伤)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重大财产等的安全。

自杀不构成犯罪,但若自杀行为危及到公共安全,则构成犯罪。本案中,该男子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明确认识到往自己身上倒汽油坐在驾驶室点火自焚的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及公共安全,其仍然这样做,表明其主观上是故意的。该车位于江阳区蓝田街道的川南矿区小区内,火灾若不及时扑灭,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公私财产损失。该男子的自焚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符合放火罪的特征,依法构成放火罪。该男子的自焚行为,致使两名警察重伤,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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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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