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为买游戏装备组团盗窃之法律分析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中小学生为买游戏装备组团盗窃之法律分析

2015-08-19 18:10:24 作者:李华阳 4人浏览 0人评论

中小学生为买游戏装备组团盗窃之法律分析

广西南宁警方18日通报,该市警方打掉一个专门盗窃沿街铺面的团伙,3名学生落网。这些学生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作案,他们以结伙方式在南宁市各城区转悠,作案目标是没有地锁的铺面,作案时间通常是凌晨两点至五点。据了解,这些小学、初中在校生的作案原因是沉浸网络游戏,迷恋购买游戏装备,为满足虚似世界需求,他们实施了盗窃。(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广西南宁中小学生盗窃团伙落网 只为买游戏装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本案中,一、铺面不属于住所,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户”。该学生团伙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查明该团伙的盗窃数额或盗窃次数。若查明该团伙的盗窃数额为一千元以上,属于“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依法构成盗窃罪。二、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分别查明这些学生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否年满十六周岁。1、已满十六周岁的学生,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