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为避醉汉追打朝天鸣枪违法吗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民警为避醉汉追打朝天鸣枪违法吗

2015-08-20 19:23:42 作者:李华阳 3人浏览 0人评论

民警为避醉汉追打朝天鸣枪违法吗

8月18日下午,宜兴市公安局丁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居民小区有人酒后滋事打架,民警即刻出警将吴某军、石某某等双方当事人控制并开展调查,发现处于醉酒状态的吴某军因打架受伤头部出血,便将其送往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在警车到达医院时,吴某军的亲属已在场等候。吴某军下车后突然情绪失控,辱骂警方人员,并喊来弟弟吴某海一道冲向警车驾驶室一侧挥拳击打、撕拽正在停车的民警,拉开车门将民警拽倒,致民警头部及胸口不同程度受伤,制服撕破。在此过程中,不明情况的在场亲属一起上前纠缠围追欲再次攻击民警。民警挣脱后,迅速后退并高声予以言语警告,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出枪朝天鸣枪示警。随后警方增援力量与医院保安一同将相关人员控制。(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江苏一民警遭醉汉持续追打 医院里朝天鸣枪)

李华阳律师: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第十一条  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枪戒备、出枪警示、鸣枪警告、开枪射击措施,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  人民警察判断可能发生暴力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持枪戒备,采取相应的戒备状态,并将枪口指向安全方向。

第十四条  警察在现场处置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以视情向天空等安全方向鸣枪警告。来不及口头警告的,可以直接鸣枪警告。

本案中,该民警处理完酒后滋事打架事件,带着因醉酒斗殴受伤的吴某军去医院就诊,属于“依法在执行任务”。可是吴某军下车后辱骂民警,并喊来弟弟吴某海一道冲向警车驾驶室一侧挥拳击打、撕拽正在停车的民警,拉开车门将民警拽倒,致民警头部及胸口不同程度受伤,制服撕破。吴某军及吴某海对民警“实施的暴力行为,危及到该民警本人人身安全”。在此过程中,不明情况的在场亲属一起上前纠缠围追欲再次攻击民警。现场情况混乱,该民警一个人面对一群人的围追攻击,其危险程度较大。民警挣脱后,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迅速后退,出枪朝天空这个安全方向鸣枪示警。该鸣枪行为是发生在医院外,且枪口对准的方向是天空,属于安全方向。因此,该民警的鸣枪行为是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的。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