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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老总不雅视频泄露被敲诈之法律分析

2015-08-21 17:15:14 作者:李华阳 15人浏览 0人评论

房产老总不雅视频泄露被敲诈之法律分析

接到陌生号码的连续几条短信,成都某房产公司老总曲渠(化名)慌了。因为,这几条短信除了明目张胆的索要20万元外,还附上了几段视频截图。仔细一看,正在跟一名女子翻云覆雨的男主角正是自己。在对方声称要公开视频的威胁下,曲渠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又是给对方充话费、又是让财务打款20万。就在他以为已经将此事了结时,陌生号码又发来短信:“再给200万吧,不然我当着公司所有员工的面公开视频……”这次,曲渠不愿再做“冤大头”,选择报警。(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房产老总不雅视频泄露被敲诈 给完20万又要200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短信声称要公开曲渠的不雅视频以威胁曲渠,索要20万元。曲渠为了维护自己的名声,又是给对方充话费、又是让财务打款20万。对于这20万元,该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20万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对该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来,该行为人又发短信以公开不雅视频威胁曲渠,索要200万,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曲渠没有给而选择了报警,该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未能得逞,对于这200万,该行为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可以比照敲诈勒索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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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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