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咬伤人谁担责
根据北京疾控中心的消息,8月18日,一条流浪犬在朝阳区连续咬伤23人,伤者为14名男性和9名女性。在23名伤者中,6人咬伤头面部,10人咬伤上肢,5人咬伤躯干,其余2人咬伤下肢。(来源:大河网 原标题:北京一条流浪狗连续咬伤23人 6人被咬伤头面部 )
李华阳律师:《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一、流浪犬在遗弃、逃逸期间咬伤他人的,由该流浪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流浪狗在街上连续咬伤路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该流浪狗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