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退机票掉陷阱之法律分析
林先生给女儿订了重庆飞福建的机票,但交易失败,钱被扣走。于是上网搜索了一个“四川航空官网”以400开头的航空客服电话。“我看到400开头,又加上是搜索四川航空官网出现的,我当时从心里对这个电话是非常相信的。”林先生说,接电话的人自称航空公司客服,工号021号,非常礼貌地询问林先生要办理什么业务,林先生将订机票未成功一事说了后。该客服表示可以马上办理退款业务, 随后,该客服将电话转到了值班经理。值班经理在询问了林先生订的机票后,要求林先生把姓名、银行账户也告诉他,并预存了100元先退到林先生。“我们这里有电话记录的,要求客户的银行卡要开通网银才能退款,退款时有一个交易码的。”林先生觉得,这肯定是正儿八经的客服了,便放下了警惕,开始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对方要求林先生提供其账户内余额,然后让网银上进入转账界面,输入“交易码”进行退款,林先生按照对方说的操作,点击了确定。“一开始显示是交易失败,在点一下,账户内9000多元不见了。”原本700元的飞机票,在骗子的步步诱导下,林先生被骗了36.8万元。(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子退机票掉陷阱 遇假客服被骗走36.8万)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本案中,林先生上网搜索了一个“四川航空官网”以400开头的航空客服电话,心中当时对这个电话是非常相信的。接电话的人本有义务向林先生说明真实情况,可其却自称是四川航空公司的客服,还报了其工号,进一步强化维持了林先生的错误认识,反映出其主观方面存在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客观上以退钱为幌子,隐瞒真相,诱骗林先生财物共36.8万元,依法构成诈骗罪。共诈骗林先生36.8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