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砍下妻子手掌构成何罪
昨天上午,上海发生一起丈夫残忍将妻子手掌砍下的家暴案件,事发后,受伤女子被送入医院抢救。据医护人员介绍,受伤女子左手掌被切肉刀完全切断,处于离断状态。随后,行凶的40多岁的丈夫又朝着妻子的切下的手掌又砍了两刀,使得多根手指骨断成三截。据伤者同事介绍,受伤女子与丈夫感情长期不睦,丈夫在四川老家,妻子在上海工作,丈夫今天上午找到妻子暂住地,随即下此狠手。受伤女子同事:“她说她老公是看上去表面很老实的人,心里有点极端,以前经常打她。夫妻感情一直不和。她老公说,我把你弄废了,我宁愿吃官司,我出来也没人要你。我养你一辈子,我就把你弄废。他切了三四刀。”如果无法接活这个手掌,会对伤者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上海一男子因婚姻矛盾砍下妻子手掌)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0.2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本案中,行为人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明知自己用切肉刀完全切断自己妻子的手掌的行为会造成损害妻子身体健康的结果,却在砍断妻子手掌后,又朝着妻子的切下的手掌砍了两刀,使得多根手指骨断成三截。反映出该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损害妻子身体健康的结果持有希望或放任的心态,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行为人说“我把你弄废了,我宁愿吃官司,我出来也没人要你。我养你一辈子,我就把你弄废。”反映出该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据医护人员介绍,受伤女子左手掌被切肉刀完全切断,处于离断状态,切下的手掌又被砍了两刀,使得多根手指骨断成三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构成重伤二级。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该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