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婴儿自养构成何罪
刚剖宫产下一健康男婴,凌晨一觉醒来,发现睡在身边的宝宝不见了,这让刚为人母的王丽感觉天塌了。无巧不成书,仅仅1小时后,王丽生产的医院里,120救护车送来了自称在家分娩男婴的赵娟(但医生检查后,发现赵娟并无分娩迹象。就在医生疑惑之时,接到王丽报案的民警找到了赵娟,最终赵娟承认,所谓刚分娩的男婴,是她1个小时前假扮护士从医院偷走的。目前,赵娟已被洪泽警方刑事拘留。据赵娟交代,今年年初她的确是怀孕了,但不久就因意外不慎流产。由于赵娟自小父母双亡,在与丈夫结婚特别是怀孕以后,得到了丈夫及其家人无微不至的照顾。极度渴求亲情温暖的赵娟,一直不愿告知丈夫及其家人已经流产的事实。于是,赵娟做了精心伪装,为了给丈夫及家人一个交代,她穿上事先买好的护士服假扮护士从医院偷走一名婴儿带回家养。(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流产却不敢说 她扮护士偷婴儿)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儿童罪】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赵娟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但婴儿不属于财物,因此,赵娟的行为也不构成盗窃罪。
二、赵娟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呢?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赵娟偷走他人的孩子,目的不是为了出卖而是想要自己收养,因此赵娟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15.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本案中,赵娟在偷盗婴儿后并没有予以出卖,所以,综上,赵娟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三、赵娟的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吗?
按照《刑法》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是为了收养或者奴役。“拐骗”,是指利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儿童拐走予以控制的行为。赵娟趁王丽睡着之机,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抱走,显然没有使用欺骗、利诱等拐骗手段,她所实施的手段就是盗窃。拐骗与盗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手段。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五、如何划分拐卖人口罪同某些近似的犯罪、违法行为的界限? 1.拐骗或者偷走不满十四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不是出卖牟利的,是拐骗儿童罪。那么婴儿算儿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八、怎样划分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界限?《决定》和本《解答》中所说的“儿童”,是指不满14岁的人。其中,不满1岁的为婴儿,1岁以上不满6岁的为幼儿。所以,婴儿属于儿童,赵娟偷走婴儿脱离家庭或监护人,不是出卖牟利的,应当认定为拐骗儿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