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出的小米手机变大米如何维权
7月20号,在郑州市工作的小刘通过申通快递,给在开封尉氏的母亲寄了一部小米手机。可三天后,当母亲拿到快递的那一刻,“神奇”的一幕发生了:700多元的小米手机竟变大米!当时,小刘的母亲拒收了邮件,网点工作人员也把邮件退回到了郑州发件处。事发后,小刘随即联系了申通快递郑州金水二区的工作人员,他们证实当时发件时确实就是小米手机,但不知运输途中,在哪个过程中被打开过。申通快递郑州金水二区的工作人员与小刘协商按运费的5倍赔偿,只赔50元。对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将赔偿价格由最初的50元上升到了500元。对于工作人员的这种态度,小刘感到非常失望,她坚决要求对方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来源:大河网 原标题:小米手机变大米!你没听错!就是大米!看申通快递如何变魔术)
李华阳律师:《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快递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本案中,小刘支付运费59元,将一部小米手机交由申通快递寄送,双方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即申通快递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是手机到达约定地点却变成了大米,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归责原则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首先推定承运人对此承担赔偿责任,如承运人举证证明货物的毁损其不存在过错,承运人才不承担责任。本案中,申通快递自己也说不清在运输的哪个过程阶段该快件被打开过,对于手机的丢失,申通快递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申通快递应该赔多少,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一、首先要看小刘与申通快递之间有无关于快件发生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赔偿约定,若有约定,按照约定赔偿。二、若无约定,1.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2.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此时要求申通快递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此规定。否则申通快递就无权援用此限制赔偿责任,需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手机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