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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卖引产婴儿是否构成犯罪

2015-09-25 11:08:24 作者:李华阳 106人浏览 0人评论

妇产科医生卖引产婴儿是否构成犯罪

在不久前的打拐行动中,浙江温州苍南县警方破获一起特大跨省贩婴案,共抓获26名嫌疑人,与此同时解救6名被拐儿童。更令人震惊的是,涉案人员竟有名妇产科医生李某。据查,这些婴儿都是B超照出来父母不要的,有的做了非法性别鉴定说是女孩,有的可能先天有病。李某则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别人做引产手术时,通过减少用药量等手段提高婴儿存活率,手术结束后,明明婴儿是活的,李某却谎称婴儿已死亡或者有严重缺陷,之后再高价卖出。(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浙江贩婴团伙落网 涉案医生称活婴是死婴骗父母)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案中,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利用妇产科医生的职务便利,在为别人做引产手术时,通过减少用药量等手段提高婴儿存活率,手术结束后,明明婴儿是活的,李某却谎称婴儿已死亡或者有严重缺陷。虽然这些婴儿都是B超照出来父母不要的并欲通过引产手术结束其生命的,但既然引产不成功,婴儿存活下来了,就属于法律应当保护的生命体。李某本应将实情告知婴儿的家长,却故意隐瞒不说,还谎称婴儿已死亡或者有严重缺陷,欺骗婴儿的家长,使婴儿处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脱离其家庭或监护人,之后再将婴儿高价卖出,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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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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