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表演脱衣舞有多大事儿
农村有人办喜事时,总要请喇叭班表演。今年四月份,张爱国的儿子即将结婚成家。为了让儿子的婚礼热闹非凡,给儿子办一场体面的婚礼,便给喇叭班班主刘刚打电话,让其带四名演员前来表演。同时,二人还商议决定让一名女子表演脱衣舞。随后,刘刚便打电话给张昊天,让其联系之前有过合作的女子魏某。喜宴当天晚上,魏某穿着极少的衣服在台上跳舞,并将仅有的衣服脱下,现场观看群众近百名。期间,有村民感觉表演太过暴露,遂选择了报警。事后,张爱国、刘刚主动到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来源:中国法院网 原标题:儿子婚礼请喇叭班跳脱衣舞 家长、班主齐获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组织淫秽表演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组织者才构成本罪,表演者不构成本罪。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可以不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组织淫秽表演;虽然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案中,张爱国、刘刚、张昊天,利用办喜事之际,公开在大庭广众之下,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现场观看群众近百名,其行为已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张爱国、刘刚犯罪后主动到丰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张爱国、刘刚起组织、策划作用,系主犯;张昊天仅帮助联系脱衣舞女且未获利,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