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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遇险救援费谁掏

2015-10-16 16:36:10 作者:李华阳 5人浏览 0人评论

驴友遇险救援费谁掏

10月13日报道,近日17名驴友私自进入广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结果遇暴雨失联,当地政府组织专业团队,花费十多万才将17人救出。12日当地相关机构决定:17名驴友每人罚1000元。媒体报道后,部分网友提出质疑:驴友也是纳税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应当进行救援。(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驴友闯保护区遇险获救 政府:让驴友买单无法律依据)

李华阳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

本案中,救援费该不该由驴友买单,要视情况而定。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包括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这17名驴友如遭遇“台风”灾害被困,救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来出。但是本案中,这17名驴友私自进入广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探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因个人冒险进行极限挑战行为遇险被困,政府又请来专业救援队去施救花费十多万,那么救援队这方面的费用应由驴友合理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应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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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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