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有限度 _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_律法网
 
会员中心 忘记密码? 加入收藏网站地图
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找案例律师文集 法律新闻法律知识法律文书
律师专栏 > 华阳专栏律师专栏 > 法律案例正文

见义勇为有限度

2015-10-20 16:39:08 作者:李华阳 22人浏览 0人评论

见义勇为有限度

   “因抓小偷被起诉故意伤害”,这是温演森一案中,传媒及大众关注的字眼。案件的缘起是,201477日上午11时许,钟国新驾摩托搭张银丽到温演森所在的装饰档口,盗取员工杨小姐一部手机后逃离。温演森发现后,驾小车追踪,钟国新发现后加速逃跑。追到商铺北侧路段时,温演森加速追尾撞上摩托车,致钟国新、张银丽摔倒。张银丽倒地不起,钟国新起身逃跑,温演森将其按倒,并电话报警。张银丽入院后经诊断为肺挫伤,腰椎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一审判决温演森犯故意伤害罪温演森不认罪,表示自己是见义勇为辩解“公民都有义务去抓小偷,在抓小偷的时候,不存在违法犯罪,包括超速抓小偷”。(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男子驾车撞小偷致其身亡 自认“见义勇为”却获刑)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公民积极协助警方破案,值得褒奖,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同样应受尊重;在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健康权与公民的财产权发生冲突时,需要进行价值判断,显而易见,生命健康权的价值高于财产权的价值。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温演森明知自己驾车追踪骑摩托车的钟国新和张银丽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却加速追尾撞上摩托车,反映出温演森主观上是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造成张银丽摔倒死亡,温演森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新评论
暂无评论

作者简介

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关闭
4006-222-148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关于网站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用户反馈 | 广告招商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草明新闻 | TOP热卖 |
CopyRight 2006-2011 www.1148.c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371-63691829 邮箱:law(艾特)88148.com
律法网 www.1148.cn「版权所有」备案号:豫ICP备2021007202号-2

声明:网站所有信息均有第三方自动申请添加,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