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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事实骗捐款有多大事儿

2015-10-22 18:55:18 作者:李华阳 12人浏览 0人评论

编造事实骗捐款有多大事儿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安徽一女子李某在下班回家路上,为救小女孩四肢被狗撕咬,四肢上的肉几乎被咬光,事发后,李某收到超过80万的捐款。随后事情出现反转,李某被曝是被男朋友张某养的狗咬伤。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张某希望引起社会关注给予捐助,编造了女友李某下班回家时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谎言,并恳求朋友做伪证。安排好后,张某联系多家媒体,骗取媒体报道寻找根本不存在的被救女童。(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女子被狗咬谎称救人续:网友拟报警追回善款)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事欺诈行为,是指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表示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友李某下班回家时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事实,骗取不特定多数人的同情,获得网友的捐款时本应将实情告知却故意隐瞒真相,以不作为的方式将捐款非法占为己有,涉案数额80多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张某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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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阳

李华阳,资深律师,具有律师、高级经济师双重资格、大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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